發(fā)布時間:2016-10-10 閱讀次數(shù):
融資融券交易不僅具有普通證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風險、市場風險、違約風險、系統(tǒng)風險等各種風險,還具有其特有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證券投資虧損放大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財務杠桿,可以放大收益但同時也會放大虧損,一旦行情與投資者預期相反,就會造成放大的損失。以融資買入股票為例,假設投資者擁有資金100萬元,融資保證金比例為0.5,那么投資者可以先通過普通交易買入市值100萬元的股票,再將普通買入的股票作為擔保物向證券公司融資買入股票140萬元(假設該股票可充抵保證金券的折算率為0.7,融資買入金額=保證金/融資保證金比例=擔保物市值×折算率/融資保證金比例=100×0.7/0.5),即總共買入240萬元的股票,如果該股票價格下跌10%,普通交易虧損100×10%=10萬元,而融資融券交易則將虧損240×10%=24萬元,是普通交易虧損的2.4倍。
(2)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按《融資融券業(yè)務試點管理辦法》第26條規(guī)定,證券公司將實時計算客戶提交擔保物價值與其所欠債務的比例(即維持擔保比例);如果客戶賬戶該比例低于130%,證券公司將會通知客戶補足差額;如果此時客戶未按要求補足,證券公司將立即按照合同約定處分其擔保物,即強制平倉。通常,強制平倉的過程不受投資者的控制,投資者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平倉結果;如果平倉后投資者仍然無法全額歸還融入的資金或證券,還將繼續(xù)被追索。
(3)授信額度足額使用的不確定性風險
《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第九條規(guī)定,證券公司根據(jù)客戶的資信狀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變化、證券公司財務安排等因素,綜合確定或調整對客戶的授信額度。即授信額度是客戶可融資融券額的最高限額,如果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總額規(guī)?;蜃C券品種融資融券交易受限,則存在授信給投資者的融資融券額度在某一時點無法足額使用的可能。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